化科技“软实力”为融资“硬通货”,拨投结合、先投后股、奖补创投……
山东为科技企业插上金融翅膀
“2024年,在‘拨改投’基础上探索‘拨投结合’‘先投后股’等科技项目支持方式,每年支持‘早小’比例不低于30%。”科技企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金融这一助推器和放大器的支撑。7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走在前 挑大梁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九场,省科技厅副厅长祝恩元表示,我省坚持“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相结合,强化互补联动,进一步丰富科技金融供给,为科技企业插上金融翅膀,近期密集出台了《山东省省级“拨投结合”科技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创业投资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加强政策联动,统筹推进科技金融工作细化落地。
用好财政资金作“引子”,完善全周期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我省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财政+”政策体系,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改革省级科技资金支持方式,2023年以来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70余个项目14亿元,撬动社会资本跟投30多亿元。积极通过各类政策引导银行、担保、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推出多样化的科技金融专属产品和服务,实现科技金融产品互补、功能衔接。2023年以来,共落实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省级风险补偿1700余万元,累计撬动贷款360多亿元,服务企业5400余家,为近1700家企业发放利息补贴1.39亿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40%。“我们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强化贯彻落实实施细则,让各项政策红利加快惠及企业主体。”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王永振表示。
“努力把科技企业的‘软实力’转化为融资对接的‘硬通货’,提高企业融资能力。”祝恩元说,在我省推出的科技金融政策中,特别注重引导“投早投小”。科技企业尤其是初创期的科技企业往往是轻资产、缺乏传统的抵押物等,因此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意愿不强、顾虑较多。对此,我省科技金融政策体系着重进行了激励、保障设计,将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本金损失省市风险补偿比例上限提高至90%;科技股权投资项目库要求早期、初创期企业的比例不低于30%,试点开展“先投后股”对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支持;构建“山东省科技保险共保体”,对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省级财政给予担保机构最高20%的风险补偿等。
创业投资是支持创新创业和科技中小企业成功度过“死亡谷”的关键。近日出台的《山东省创业投资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针对创业投资设置细化了5项奖补政策。“在投资风险补偿方面,对以增资扩股方式投资我省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期满2年且7年内实际发生投资损失的,按首轮投资实际损失的20%给予补贴。”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滕双兴说,关于风险补偿和支持长期资本出资的政策在国内都具有一定的引领性。
数据赋能,挖掘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价值。针对传统金融评价模式难以科学、准确评估科技型企业真实价值的问题,建设了山东省“科融信”综合服务平台,构建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模型,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把科技数据研究透、分析准、应用好,开发企业创新能力金融价值。自2023年7月运行以来,已累计为1200余家企业提供科技增信服务,累计授信65.7亿元,推动519家企业与金融机构成功对接,获得“无担保无抵押”融资支持超48亿元。
“截至2024年5月末,全省科技贷款余额11281.7亿元,同比增长12.6%,高于全部贷款增速2.8个百分点。”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副行长董龙训说,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将与有关部门一道,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用足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以高质量科技金融服务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